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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查清隐藏的犯罪事实十堰张湾: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开展企业风险防范普法巡讲活动
“虚开发票就是商业舞弊,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涉嫌犯罪的行为。”6月5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开启企业风险防范普法巡讲活动,一对一为辖区企业送上“法治大餐”。这次活动,缘起于该院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
“这一批涉案的30家公司都是受票方,经过对他们供述的上家进行追查,线索最终都指向了张玲(化名)。”2021年12月,张湾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进行案件研判时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方来源于8家公司,但这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张玲,李某、常某、张某、郑某4个“合伙人”负责给她介绍生意。
而此时的张玲正在汉口监狱服刑中。2020年12月,张玲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十堰市郧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为了查清事实,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立即将张玲押解回十堰,并建议继续补充侦查,尽快抓捕李某等4人,查清他们是否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
经核查,张玲注册的8家公司均为空壳公司,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唯一的业务就是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按照票面价税合计金额5%至10%的价格收取开票费,帮助逃缴税款的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掩人耳目,张玲一般不与受票方直接接触,而是由李某等中间人“穿针引线”,从中散布消息、介绍“业务”。从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张玲累计为30家公司开票422张,税额共计614万余元。
“张玲与4名‘合伙人’互相关联依存,且呈现出向职业化方向发展的特点,与多家企业形成长期且固定的发票供求关系。”在该院检委会上,与会人员全面分析了案情,认为应对张玲等人提起公诉。2022年5月22日,该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张玲等5人提起公诉。
今年5月15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张玲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与其之前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李某、常某、张某、郑某4人被分别判处刑罚。
在办案中,张湾区检察院发现部分受票公司在财务制度、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在深入剖析涉案企业的经营模式、治理结构等情况的基础上,该院向部分受票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管控、项目管理、法治教育等内控制度,督促其合法经营。
“定制整改方案、上门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检察机关一项项暖心举措给了我们强大信心,我们今后一定合法合规经营。”近日,在向该院送来检察建议回复函时,一家涉案企业的负责人说道。(蒋长顺 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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